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五八”强首府战略,聚力“九九攻坚突破”,坚决打好创新体系重构攻坚战。市科技局、教育局决定开展选聘“科技副校长”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科教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突出产学研一体化,实施人才引育集聚工程。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选聘“科技副校长”工作,为全市学校选聘一批熟悉科技前沿、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的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副校长”,为全市学校提供科学教育、科技资源开发、科技活动组织等各类科技创新资源,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二、聘任对象
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平台、科技类事业单位和科技类企业等相关工作者,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聘任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
(二)热爱科技教育公益事业。申报人员应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对科学教育事业充满热情,愿意无偿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科学教育工作,能满足必要的入校指导时间。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三)工作业绩突出。在人工智能、机器人、量子力学、航空航天、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型材料、新型能源、新型食品、新型装备、医药健康、食品安全、农业技术等理工类科学技术领域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高的科学素养和科普工作经验,熟悉所属领域前沿技术发展动态。
(四)具备正常履职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须具备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科技副校长职责,能够定期深入学校开展指导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推荐遴选“科技副校长”。采用专家自荐、学校部门推荐、公开征集等各类形式,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组织对申请人员相关情况开展初步审查、择优遴选,确定选聘名单。
(二)学校申报。各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发展方向等内容,提出需要“科技副校长”的相关专业、单位等意向信息。
(三)开展人员匹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结合征集到的“科技副校长”名单和学校意向信息,按照“就近就地、双向择优”原则,开展匹配并征集双方意见,经双方同意后,由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备案,聘任专家与学校签订聘任协议,颁发聘书。对于在聘期之内,因各类原因导致聘任无法继续或无法正常履职的,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解除聘任协议。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一场科技讲座。结合学校科技节、科学嘉年华、开学典礼等活动,每学期走进校园作一次科技讲座,讲述科学故事,宣讲科学家精神。
(二)结对一位科学教师。开展自然科学类教师与科学副校长师徒结对活动,助力学校未来科学名师培养。
(三)指导一批学生项目。结合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节等活动,为学生科学创新项目研究提供平台资源,给予过程指导。
六、申报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联系人:李翔,联系方式:6888733
市教育局教育一科,联系人:马思远,联系方式:6888698
附件:“科技副校长”申请表
银川市教育局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李翔,688873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