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2、进行材料受理审查。
3、对符合条件的出审查意见,在合同登记页进行登记。
4、自取或快递送达。
申请材料
1、技术合同文本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知识产权权利证书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办理时限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银川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朝阳巷19号四楼
咨询电话0951-604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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