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新需求,我局启动了2023年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有以下9个专项类别:“揭榜挂帅”专项、科技支撑项目、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滚动支持专项、区域协同创新(东西部合作、区内校企合作)专项、创新联合体专项、成果转化(中试熟化)专项、科技人才专项、软科学专项。
二、资金支持额度和方式
原则上企业承担的项目,给予项目总研发投入30%以内的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70%;科研院所、高校及其它事业单位有自筹资金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其中,重大项目财政科技资金支持额度为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为50万元(含50万元)至100万元,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为50万元以下。
各专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择优立项,部分专项限制立项数量。主要以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具体见申报指南各专项类别。
(一)前引导方式。承担单位为财政预算单位的项目,或涉及民生领域急需攻关转化的项目采取一次性拨付方式,在合同书签订后全额拨付;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项目,一般分阶段拨付资金,首次拨付比例参考企业信用评级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总支持金额的60%,待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
(二)后支持方式。立项后由项目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工作,项目实施完成通过验收,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研发费用、绩效进行审计或评估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金补助。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银川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学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由高校牵头申报的研发类项目,须是由本地企业共同参与合作开发或围绕主导产业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运行管理规范。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2年无失信被执行记录,近1年内无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法律纠纷。
(四)申报项目为2023年已启动或计划实施项目。
(五)已获国家、自治区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申报项目与区、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在研或已完成项目的研究内容、方向等相同或相近的不予受理;不符合环保政策、无实质性创新研究内容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不予受理。
(六)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类别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或参与银川市科技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银川市科技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七)鼓励本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等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合力开展技术攻关。对企业、科研机构与高校联合提出申请的科技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内容,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项目管理平台。
(八)对新增有研发投入、新建有研发机构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向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辖区外国专家和本市企业飞地研发中心开放。
(九)发挥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创新需求凝炼、任务组织实施、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优势,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或推荐有关单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构建各行业部门与科技部门“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商定考核指标、共同组织项目实施”的创新联动机制。该类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择优推荐,可不通过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上报。
(十)申请重大、重点项目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等资料。查新环节周期较长,申报单位应注意时间节点提早安排。
(十一)鼓励项目申报单位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申请重大项目可配备科研助理。
(十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签订《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医学领域项目通过审查拟立项前,项目单位须提供项目伦理审查报告,项目负责人同时出具《科研项目伦理与科技安全保障承诺书》。
(十三)项目内容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项类别具体要求。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218.68.6.114:10084,新系统,已有旧系统账号仍可登录),注册后按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表,并确定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申报时间
项目采取常年申报受理、分批评审立项。本批次接受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09:00至3月31日18:00。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项目单位、推荐单位须严格按规定时限进行申报、提交和推荐工作。超过本批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的,纳入后续批次择优支持。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身份获取
未注册过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身份注册,并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使用账号的单位或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要求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后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和项目单位内审
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填报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单位管理员账号完成内审。涉及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
(三)项目推荐单位线上初审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应及时完成在线审核和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推荐单位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及要求的申报项目,推荐单位应说明理由。
申报截止日前,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均可撤回项目申报书进行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再次进行审核和推荐。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不得更改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并将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六、材料报送与申报咨询
(一)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期间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质资料,仅需系统填报。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申报资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
(二)项目管理平台注册、填报、操作技术咨询:
杨振(系统开发工程师),18622502657
附件:1.2023年银川市各类科技计划专项信息要点表
2.2023年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杨凤翔,6888736)
附件1:
2023年银川市各类科技计划专项信息要点表
序号 | 专项类别 | 计划体系 | 支持对象 | 重点支持内容 | 支持方式 | 资金额度 | 责任科室 | 备注 |
1 | “揭榜挂帅”专项 | 重点研发计划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支持行业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同时支持社会民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前引导 | 按总投入4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 高新科 农村科 社发科 | |
2 | 科技支撑项目 | 重点研发计划 | 企业、事业单位等 | 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科研活动,鼓励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新场景应用和重大技术攻关。 | 前引导或后支持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 高新科 农村科 社发科 | |
3 |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 | 科技型企业展翅计划 | 科技型中小企业 | 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发展壮大。 | 前引导或后支持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 高新科 | 年度择优支持不超过30项 |
4 | 滚动支持专项 | 科技型企业展翅计划 | 企业 | 支持企业组织谋划和实施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的重大重点项目,给予跨年度连续支持,实现攻克“卡脖子”技术和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等目标。 | 首个滚动支持周期为前引导支持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分周期支持,1-2年为一个滚动支持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 | 高新科 | |
5 | 创新联合体专项 | 区域协同创新计划 | 自治区已备案或按要求自主组建创新联合体 | 支持创新联合体围绕相关产业及牵头单位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开展联合研发和协同攻关,增强产业和企业发展能力。 | 前引导或后支持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 | 高新科 | |
6 | 区域协同创新(东西部合作、区内校企合作)专项 | 区域协同创新计划 | 企业 | 支持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区外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协同攻关,促进区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与成果在我市集聚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 前引导或后支持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东西部合作项目不超过300万元;区内校企合作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 成果科 | |
7 | 成果转化(中试熟化)专项 | 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 企业 | 支持企业围绕技术需求与现实短板,中试熟化和转化应用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有效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 前引导或后支持 | 按核定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 成果科 | |
8 | 科技人才专项 | 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 规上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支持科技人才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研工作,强化人才支撑。 | 前引导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 外专科 | 实行经费包干 |
9 | 软科学专项 | 创新能力提升和成果转化引导计划 | 新型研发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 | 支持有关单位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聚焦创新发展上示范引领等目标任务开展科技战略、创新政策与对策研究。 | 前引导 | 按不超过总投入3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 | 创体科 | 实行经费包干,年度择优支持不超过10项 |
附件2:
2023年银川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揭榜挂帅”专项
“揭榜挂帅”项目是指通过征集需求、发布榜单、遴选立项等方式调动全社会各类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一种新型科研组织管理方式。本专项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技术突破和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同时支持社会民生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揭榜挂帅”项目先围绕重点领域征集技术需求,后续将组织行业专家遴选出影响力大、带动性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统筹确定后向社会张榜发布,并组织揭榜、论证和立项实施等。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本次专项申报先围绕硅产业、蓝宝石产业、储能电池产业、葡萄酒产业、奶产业和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技术需求征集。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1.“揭榜挂帅”项目资金主要由发榜方(技术需求方)、揭榜方按揭榜协议落实。市财政科技资金对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采取前引导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1.发榜方(技术需求方)应具备的条件
(1)市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重大技术需求或技术难题的企事业单位。
(2)一般应为行业或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重点农业企业和生态环境、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重点单位。
(3)项目所提的需求应聚焦我市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新材料及新工艺等,应有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相关产业的技术应用水平;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2.技术需求应具备的条件
(1)技术需求应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银川市“三新”产业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需求,通过项目实施能显著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带动全市乃至自治区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升。
(2)技术需求应明确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难题、核心指标参数、时限要求、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领域: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888734
农业农村领域: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6889401
社会发展领域:市科技局社发科技科,6889353
二、科技支撑项目
科技支撑项目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社会民生领域需求以及“两都五基地”建设任务所开展科研活动予以支持,鼓励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新场景应用和重大技术攻关。
(一)支持方向与重点
1.高新技术领域
(1)新材料产业。支持大直径单晶硅制备、大尺寸集成电路硅晶片制备、高转化率光伏用硅单晶制品研制、高品质硅晶圆的高效化生产等关键技术研发、转化及推广应用;蓝宝石晶体生产、控制、加工等关键技术的研发、转化及应用;光伏电池硅材料产业化技术及设备开发,太阳能光伏电池板及组件等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多元金属复合氧化物正极材料和高能量密度的电池负极材料的开发;高性能碳化硅等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的开发;新型节能材料、高分子材料、先进陶瓷材料等开发应用及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2)新能源产业。支持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生产设备、风电制造关键零部件和配套设备、光伏建筑一体化关键技术、新能源与微电网关键技术等生产技术研发与应用;开展直流配网等输配电新技术、新型综合能源传输与配给系统、提高电力系统安全消纳清洁能源能力等传统能源转型关键技术及设备的研发及应用;利用工业副产氢、低谷电力及新能源制氢、氢燃料电池制备等安全高效低成本氢能生产储运和应用技术研发;先进通信技术、信息技术以及人工智能技术等在能源互联网中的应用研究。
(3)新食品加工产业。支持生鲜乳功能组分分离、纯化和重组等奶制品深加工技术及功能性乳脂产品加工等关键技术研发;特色葡萄酒发酵酵母菌株的筛选,特色酿造方法和技术参数优化、勾调工艺及稳定工艺等葡萄酒深度加工研发及应用;枸杞精制工艺,枸杞活性多糖、糖肽、核苷等功能组分高值化利用技术研发;健康型重组米加工技术研发及应用等粮食深加工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4)装备制造产业。支持高端轴承、精密数控机床、自动化仪器仪表等重大高端装备与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制造装备用测量仪表等核心关键部件的研发、智能制造工业软件的开发与集成应用研究;绿色智能铸造技术、工艺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增材制造(3D打印成型)工艺、软件、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研发;高端变压器、智能充电桩、智能高效照明系统、特种电缆等电工电气等改造研发。
(5)数字信息产业。支持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服务与软件开发应用;面向细分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技术转化应用;计算机视觉与语音识别、人机交互、机器学习、自主决策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及新型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应用;5G通信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设备的集成研发应用等。
2.现代农业领域
(1)葡萄酒产业。支持抗寒旱优良品种选育、免埋土技术研发、智慧化种植、机械化应用、葡萄酒品质精准调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开发。
(2)枸杞产业。支持基因组学研究、新品种选育、绿色生态种植、病虫害防控、功效物质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开发、废弃物高值化利用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开发。
(3)奶产业。支持奶牛良种选育、优良种群扩繁、绿色高效养殖、疫病防控、精细化管理、养殖环境减负(碳氮减排)、优质饲料供应与精准营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开发。
(4)肉牛滩羊产业。支持新品种选育、高效饲养、健康养殖、疫病防控、高值化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保鲜储运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开发。
(5)冷凉蔬菜产业。支持新品种引进示范、先进适用技术集成、节水设备及技术研发应用、产品保鲜及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功能食品开发等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集成与开发。
(6)其它产业。支持粮食、设施园艺、渔业、畜禽养殖、花卉、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相关企业围绕各自领域技术需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
3.社会发展领域
(1)生态环保领域。围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支持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技术、高效集水蓄水、智能节水治水、饮用水安全、云水资源监测评估及开发利用、城市智慧水务动态管理与监控、海绵城市构建与功能提升等关键技术研发,市政污水低碳处理与资源回收技术与装备研发,农村生活废水分散处理、工业废水零直排技术与装备研发;全周期低碳减排、甲烷等非CO2温室气体减排、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集成;大气复合污染物立体监测与全过程适时监管技术、PM2.5与臭氧协同管控技术研究;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区域土壤污染精确溯源与动态预警技术研发;工业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塑料污染、畜禽养殖粪污、新污染物等综合治理与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2)生命健康领域。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支持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精神心理疾病、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疾病等重大多发病防治技术研究;急诊急救技术及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大数据研究;重大与新发突发传染病中、西医高效防治技术研究;生殖健康、围产安全、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技术、女性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儿童多发疾病防治技术研究;老年疾病、老年功能障碍干预技术及产品研发;康复技术、设备及残疾人专用器具或元器件生产工艺、材料研发;生物技术、精准医疗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疾病防治中的集成应用。中医药在治慢病、重大疾病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研究,特色中医药方剂、产品以及化学原研新药研发以及专利药、仿制药的研发;生物医药、高端原料药新产品开发。
(3)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领域。国绕公共安全和市域治理现代化,支持气象、地质、干旱、城市内涝、火灾、地震等应急处置和救援技术、装备研发。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自然灾害监测、风险识别、预报预警系统开发应用,消防新技术及先进装备研发;支持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及环境监测技术研究,生产、运输、存设施风险评估及安全保障技术研发;生产设施、管网在线监测研发;支持违法犯罪早期侦查、预测预警与精准快速处置新技术、装备、产品研发和集成应用,支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防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食品药品原料、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质量控制与安全保障技术研发。支持科技教育、文旅体育、军民融合、建筑节能、智慧交通、现代物流、市政管理、社区治理、电子商务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1.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采取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给予资金补助。
(三)有关要求
2022年度已按照《关于征集银川市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银科发〔2022〕50号)、《关于开展银川市社会民生科技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并纳入社发领域项目库但未立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如需修改完善项目材料,可联系退回修改。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领域: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888734
农业农村领域: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6889401
社会发展领域:市科技局社发科技科,6889353
三、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
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科技型企业承担科研任务,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发展成为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科技人才密集、能够形成核心技术产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在银川市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具有科技型企业资质。
2.工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3.企业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
4.企业近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应与企业主营业务技术产品密切相关,可产生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科技成果,能够有效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预期能够给中小企业带来较好经济效益。
3.项目未获国家、自治区、各县(市)区科技项目立项支持。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1.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本年度支持项目不超过30个,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采取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888734
四、滚动支持专项
滚动支持专项支持企业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和“卡脖子”技术持续开展技术攻关,跨年度连续支持实施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的项目,实现攻克“卡脖子”技术和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等目标。
(一)申报条件
1.在银川市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2.企业相关领域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具有稳定科研投入、稳定科研队伍,有项目实施所需创新平台等科研条件保障,创新发展前景好。
3.企业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项目要求
1.项目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发展需求,与企业主营业务技术产品密切相关,符合企业长期重点研发方向,能够持续性分阶段实施。
2.项目以1-2年为一个滚动支持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项目需明确实施总体方案、内容、路线、预期效益等,以及项目各滚动支持周期的具体研究内容、路线、考核指标等。
3.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预期能够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项目择优立项,按照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分周期支持。首个滚动支持周期以前引导方式支持,每个滚动支持周期结束时进行评估,确定下一个滚动支持周期支持方式及额度。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期最长不超过3个周期(6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888734
五、创新联合体专项
创新联合体专项重点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含自治区已备案或按相关要求自主组建),围绕相关产业及牵头单位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求,开展联合研发和协同攻关,攻克制约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增强产业和企业发展能力。
(一)申报条件
1.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作为牵头单位,至少联合产业链上下游3家企业,并积极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成员单位,组建某一产业领域创新联合体所申报的项目。
2.创新联合体组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需共同签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联合体组建协议》,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分工、组织机构、主要职责、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使用和转化收益分配办法等。
3.创新联合体需根据创新联合体主要任务,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攻关、收益分配激励、知识产权共享等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各成员单位动力活力,建立健全定位清晰、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制。
(二)项目要求
项目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需求开展,能够形成高水平科技成果或促进高水平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1.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经费中外拨资金额度不高于总支持金额的40%。
3.采取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6888734
六、区域协同创新(东西部合作、区内校企合作)专项
区域协同创新(东西部合作、区内校企合作)专项重点支持本市企业与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区外企业等创新主体开展技术协同攻关,促进区内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与成果在我市集聚转化,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一)申报条件
1.在银川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人才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无不良信用记录。
2.项目须由申报主体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区外企业等合作主体联合实施,合作主体具备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能力,在合作项目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科研成果,无不良信用记录。
3.申报主体与合作主体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就合作项目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应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与申报主体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技术产品密切相关,合作各方注重协同创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切实解决企业技术创新中的理论研究、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实际问题,预期能够产生经济效益。
2.项目应属于申报主体无法独立突破,主要解决行业关键技术瓶颈、难点的研发项目。
3.围绕项目签订的合作协议,需明确任务分配、资金分配、实施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形式、权属收益分配以及其他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1.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东西部合作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区内校企合作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经费中拨付合作方的资金不高于财政支持经费总额的40%。
3.采取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四)实施周期
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6888289
七、成果转化(中试熟化)专项
成果转化(中试熟化)专项重点支持企业围绕主导产业在建链、延链、强链、补链方面的现实需求与技术短板,中试熟化和转化应用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是在银川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健全。
3.申报主体资产和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能够落实完成项目所需要的配套资金。原则上,申报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
4.具备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力量和必要支撑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参与项目申报。参与申报时需与申报主体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需明确各方在项目实施中的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预算安排、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且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覆盖项目执行期。
(二)项目要求
1.项目聚焦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和银川市“三新”产业发展需求,由申报主体通过自主研发或购买技术成果、委托技术开发等形式,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将具有一定先进性和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通过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
2.项目所转化的科技成果应登记或鉴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成果,优先支持获国家级、省级科技进步奖或重大科技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
3.项目所转化的科技成果须在银川市域转化应用,知识产权归属清晰,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单纯技术引进简单扩大规模的项目、已经成熟的商品化生产项目和以基础研究为主的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1.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厂房、工程等投入)的3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采取前引导或后支持方式予以资金补助。
(四)实施周期
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6888289
八、科技人才专项
科技人才专项是以科研项目为载体吸引高层次科技人才汇聚,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科技人才,围绕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科研工作,强化科技人才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本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在岗在聘人员,且是直接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骨干人员。同企业同领域只能有一人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创新活动的经历,且实际工作时间能够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有较强创新和组织创新活动的能力。
3.申请人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已经围绕所在企业生产实际需求开展了相关的技术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成果。
4.申请人所在单位整体发展良好,科技投入稳定,重视创新人才培养,能够为申请人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和项目实施所需的人财物配套支持。
5.优先支持为组建研发机构、培育创新团队而新引进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创新人才的申报。
6.优先支持列入全市各类人才计划的青年人才、专精特新技能型人才的申报。
(二)项目要求
项目研发方向明确,应符合企业或产业创新发展需求,有较好的应用价值,有利于提高企业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科技创新团队。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重复申报。
(三)支持方式和额度
1.项目以前引导方式支持。项目择优立项,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剩余部分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给予配套。
2.科技人才项目施行经费“包干制”。
(四)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外国专家服务科(科技人才科),6888733
九、软科学专项
软科学专项重点支持有关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聚焦创新发展上示范引领等目标任务开展科技战略、创新政策与对策研究。
(一)申报方向
选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银川市科技支撑“两都五基地”建设对策研究;
2.银川市科技创新政策绩效评估研究;
3.银川市创新主体科研诚信分级分类评价研究;
4.银川市重点产业创新路径研究;
5.银川市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发展路径研究;
6.银川市新材料创新地图研究;
7.银川市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对策研究。
(二)支持方式和额度
1.采取竞争择优、定向委托等方式评审立项。
2.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研发投入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年度立项不超过10项。
3.以前引导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4.软科学项目施行“包干制”。项目确定研发经费总额,不设定经费科目使用比例,无需编制经费使用预算,科研人员在科研过程中可根据实际自主决定使用劳务费、绩效支出等费用。
(三)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银川实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研究成果要充分体现可应用性。
2.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
3.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在银川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学创新与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无恶意拖延验收结题、弄虚作假等不良记录。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一)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软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四)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建设科,688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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